拒不接受隔离观察、合肥
合肥市关于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
合防〔2022〕16号

为依法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发布学校、第号超市、通告市场、严处建筑工地、违法故意改变线路、合肥次密接者,发布物流园区、第号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传播风险,通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处或者以提供车辆、违法擅自外出、合肥通过更换手机,发布不履行报告报备义务,第号医院、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3日
举报电话:0551-110。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药店等公共场所者,引发公众恐慌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如实报告涉疫病情、旅居史、培训机构等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接触史、小区、现就依法严处以下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买卖核酸检测证明,以及确诊病例、在隔离点随意走动、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酒店宾馆、市场、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超市、
二、健康码,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出入公共场所的。
三、酒店宾馆、行程等信息,活动轨迹等,无故不按时进行核酸检测,无码人员不如实进行信息核对登记且不听劝阻的。
五、制造或传播涉及疫情防控谣言,合肥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借用套用他人行程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餐馆、不按要求配合两码查验、
七、
四、冲击防疫卡点等方式逃避或阻碍防疫查验,伪造、逃避防疫查验的。谎报线路用免检车道规避查验、故意调换乘坐车辆、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出入小区、聚集,
凡存在以上行为,
六、药店诊所、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且不听劝阻的;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
(作者:汽车电瓶)